12月
25
12月
25
12月
25
12月
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解答如下, 300元。收費依據:原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404號文件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136號文件,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稅20號文件。如下圖:擴展資料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原則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一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注冊條件:<br />商標注冊是獲得商標權的主要途徑,注冊時,各國商標主管機關將依據本國商標法和國際公約、協定規定的條件審查注冊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這些法定條件是一個商標獲準注冊的必備條件,稱為商標注冊條件。商標注冊條件是商標審查的重要內容。可注冊: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除了可標明商品或服務的商業性來源,還有其他種類的商標。集體商標為某協會所擁有,該協會的成員用集體商標來標明其符合一定的質量標準和該協會所確定的其他要求。這些協會中有代表性的有,會計師協會、工程師協會或建筑師協會。證明商標是用來證明達到某些規定的標準的商標,但不限于僅由任何成員使用。任何人只要交驗有關產品達到若干規定的標準的證明,即可取得證明商標。例如,用于干酪的英國商標“斯第爾頓”即是一種證明商標。不可注冊: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帶有性的; 7、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8、有害于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依據國家標準(GB/T16180—1996)《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鑒定結果分10個等級,其中傷殘1—4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傷殘5—6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傷殘7—10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意識消失; c.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d.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不能工作; d.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傷殘劃分依據 .不能完全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c.明顯職業受限; d.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職業種類受限; d.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c.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各種活動降低; c.不能勝任原工作; d.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遠距離流動受限; c.斷續工作; d.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如果是屬于工傷,可依照375號令:《工傷保險條例》處理。全文查閱: loyme t//06/co te t_858970.htm 摘錄如下: 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您好,關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 4、向人民。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提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依法判決。
對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這一問題,解答如下: 發生糾紛后,建議雙方先協商處理;實在協商不了的,可以去維權。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方式有書面和口頭兩種。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管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管轄。 應當向人民遞交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一個月內就應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規定:察院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作出提起公訴、不或者撤銷案件的決定。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條件的,可以作出不的決定。第十五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決定。不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并且將不決定書送達被不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于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經檢察長決定,應當作出不決定。第二百八十九條規定:察院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經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可以作出不決定。
您好,離婚需要當事人配合才可以的,您有法律服務需求的,建議與我們聯系并委托我們協助處理婚姻家事糾紛以及相應法律事務,可以依據你的需求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具體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情況后才能給出更詳細的法律意見,因為婚姻家事涉及較多的個人隱私,為保護你的個人隱私,建議直接來電說明情況或添加威信咨詢。(如遇電話繁忙時,建議直接添加威信咨詢,點擊主頁里面有聯系方式,電話和威信同號)
楊生智律師 4分鐘前接洽了一條刑事辯護領域的問題
楊生智律師 2分鐘前接洽了一條交通事故領域的問題
楊生智律師 2分鐘前接洽了一條工傷賠償領域的問題
楊生智律師 2分鐘前接洽了一條其他領域的問題
陳峰律師 3分鐘前接洽了一條工傷賠償領域的問題
陳峰律師 3分鐘前接洽了一條其他領域的問題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2020-12
婚姻家庭制度是規范夫妻關系和家庭關系的基本準則。1980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新的婚姻法,2001年進行了修改。1991年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
查看全文 >>繼承制度是關于自然人死亡后財富傳承的基本制度。1985年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繼承法。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個人和家庭擁有的財產日益增多,
查看全文 >>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侵害他人權益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2009年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侵權責任法。侵權責任法實施以來,在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預防和
查看全文 >>嚴格三重認證
207個細分領域
3000+城市分站
10萬注冊律師
5000萬咨詢數據
TOP